在司法系统中,认罪往往被视为有罪的证据——然而,惊人数量的人承认了他们没有犯下的罪行。 在最新一期中,《经济学人》回顾了最近的研究,表明无辜者“招供”的频率以及导致他们这样做的一些因素。 一项研究发现,当实验者错误地指责受试者弄坏了电脑时,25%的人承认了,尽管他们什么也没做错。 如果指控得到(说谎的)目击者的证实,这个数字会跳到 80%。 在另一项研究中,被错误指控作弊的参与者被告知,权威人士正在处理可以证明他们有罪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是一盘录音带。 一半的人承认了,尽管他们一定知道录音带记录了他们实际的、无辜的行为。 这尤其令人担忧,因为警方经常在等待获得 DNA 或指纹结果时使用相同的策略。 虽然这些情况——研究对象与犯罪嫌疑人——当然大不相同,但相似之处足以让人深思。 在经济学人上阅读完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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