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能充分监管制药行业。医学研究所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在2006年9月一份名为《药物安全的未来》的报告中得出这一结论,促成了一项全面的改革法案,该法案于去年9月成为法律。《200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法案》为FDA提供了资金和法律效力,使其能够进行多项重要修复。其主要条款和其他新举措包括:
• FDA将聘用1,300名新员工,其中至少400人专门从事药物审查。
• 该机构已指定资金用于开发一个组织网络,以监测FDA批准的药物的安全性。该网络由FDA组建和领导,参与者(包括医疗保险公司和提供商)将有能力根据该机构的要求搜索其自己的数百万条数据库记录。该监控系统旨在识别问题,例如药物和医疗方法的副作用,并在出现时及时发现。
• 每种FDA批准的药物的所有临床试验都必须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网站上注册,并且必须发布这些试验的结果。
• FDA现在可以在药物获得批准后,根据需要强制公司进行更多研究。
• 对于违反新的REMS(风险评估和缓解策略)条款的行为,最高可处以1000万美元的罚款。REMS旨在管理与药物或生物制品相关的已知或潜在的严重风险。
• 如果出现新的副作用,该机构现在可以要求更快地更改药物警告标签。
• 现在,印刷的药物广告需要有一个热线电话号码,供消费者拨打以报告不良反应。电视广告必须以“清晰、醒目和中立的方式”呈现副作用警告——该机构目前正在定义这一要求。
虽然这些都是积极的步骤,但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完全实施,而且许多人质疑它们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拥有权力和明智地使用权力是两回事,”克利夫兰诊所心血管医学系主任史蒂文·尼森说,他曾就FDA改革向国会提出建议。“我们只能拭目以待,看看FDA如何利用其新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