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末饶有兴趣地阅读了行政命令,该命令旨在保护美国的条纹鲈鱼和红鼓鱼种群,但我不禁想知道,总统是否有权在渔业管理和保护方面做出重要决策?以下是他讲话中的一些摘录:
副总统告诉我,这里有很多绝佳的钓鱼地点,我很期待去尝试一下。我喜欢钓鱼。好消息是,这里有这么好的钓鱼条件,是因为特勤局不让我和他一起去打猎。(笑声)
我今天将签署一项行政命令,以保护我们的条纹鲈鱼和红鼓鱼种群,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做这件事。这项行政命令是我们致力于终结美国过度捕捞、恢复国家鱼类资源,并促进合作保护和负责任管理的承诺的一部分。
听起来总统和我表面上有一些共同点。你看,我也喜欢钓鱼——或者至少喜欢这个行业。我在全国各地拥有许多参与商业和休闲领域的优秀朋友,并且觉得自己对此有一些看法。当然,我也支持致力于终结美国过度捕捞,恢复国家鱼类资源,以促进合作保护和负责任管理。但是等等……这项行政命令实际上做了什么?通过签署这项命令,布什禁止在联邦水域捕捞的这些物种的商业销售,并将渔业利益分配给休闲部门。听起来不错,但我们应该坦诚地看待目标。任何减少捕捞的努力都可能使一个物种受益,但两者的大部分捕捞活动都发生在州水域。红鼓鱼的状况不会受到影响,条纹鲈鱼种群在几乎没有新的商业利益的情况下已经恢复。因此,这项命令主要具有社会经济影响。请考虑马格努森-史蒂文斯渔业保护和管理法案(MSFCMA,S. 104-297)的这一部分:
任何(管理)措施都不得以经济分配为唯一目的。
我只是不确定国会直接参与这些复杂的决策是否是个好主意。读者们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