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西班牙议会环境委员会批准了一项决议,赋予大猿类法律权利,包括黑猩猩、倭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 这项决议预计将于2009年6月正式成为法律,赋予大猿类生存权,并保护它们免受有害研究实践和为牟利而进行的剥削,例如在电影、广告和马戏团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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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项重要的历史性一步,”普林斯顿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彼得·辛格和大猿类项目的联合创始人表示。 自1993年辛格和意大利哲学家保拉·卡瓦列里成立该组织以来,其成员一直倡导联合国发布一份声明,确认大猿类与人类一样,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免受酷刑的保护。
大猿类使用语言和工具、感受痛苦以及与他人建立持久关系的能力,是大猿类项目认为大猿类属于与人类“平等社群”的证据。“这个决定是承认人类和非人类动物之间的差距并非绝对,而是一个程度问题的第一步,”辛格说。“我希望这能帮助人们以不同的眼光看待他们与非人类动物的关系。”
该决议还呼吁西班牙政府在整个欧盟范围内推广类似的声明。 辛格指出,荷兰、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已经采取措施逐步淘汰对大猿类有害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