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对清洁空气倡导者来说是双重打击。环保署不仅宣布其决定不采取任何行动来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监管温室气体排放(这一举动并不令人惊讶),而且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也裁定该机构无权建立和执行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空气污染总量控制和交易法规。被否决的法规,名为“清洁空气州际规则”,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是布什政府为清洁空气采取的最积极的行动。它呼吁大幅减少东海岸的空气污染——到2025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少量可达70%——通过清理中西部各州的燃煤发电厂,甚至获得了大量电力公司的支持。但遗憾的是,法院一致裁定该规则无效,认为“[无论如何修改该规则或修改解释],都无法使其‘被接受’”。他们的理由是,环保署的区域总量控制体系没有充分考虑各州的具体排放和减排情况,并且该机构无权强迫一个州“分担减少”另一个州污染的负担。这些观点是合理的,但这些担忧是否真的有理由否决一项获得环保主义者、国会议员和电力公司广泛支持的关键法规,其中一些公司已经投资数十亿美元依赖该规则?甚至在诉讼中获胜的一方也据报道对这一决定感到失望,现在立法者在制定有效的空气污染控制措施方面又回到了原点。虽然布什可能在阉割环保署方面做得很好,但现在法院似乎也在对其进行阉割。
广告














